德國家庭團聚簽證

該簽證是一種長期停留簽證,簽發的目的是將德國居民的家庭成員帶到德國。

許多在德國的非德國居民在定居後往往會帶着家人一起來,特別是配偶和孩子。德國的移民當局支持家庭團聚,認爲這是使家庭生活成爲可能的必要方式,即使該居民沒有永久居留證,而是持有德國家庭團聚居留證。

什麼是德國家庭團聚簽證?

德國家庭團聚簽證,顧名思義,是一種德國長期居留簽證,用於將德國居民的家庭成員帶到德國。

誰需要德國家庭團聚簽證?

歐盟、歐洲經濟區和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的公民,不需要居留許可就可以進入德國工作,甚至不需要帶着他們的家人。根據德國當局的判斷,他們只需要能夠在經濟上支持他們,並有足夠的空間。然而,任何不是上述國家公民的家庭成員都需要申請德國家庭團聚簽證。

家庭團聚申請保證人

“擔保人”是指合法居住在德國的人,他或她希望通過提供經濟支持和足夠的生活空間來接納他或她的家庭成員。

第三國公民如果想作爲配偶或註冊伴侶、子女、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的擔保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 持有定居許可證,
  • 歐盟長期居留許可,
  • 居留許可或
  • 歐盟藍卡。

這是第一項至關重要的要求,以及擔保人的經濟能力,以提供經濟保障和一個安全的生活棲息地,他或她希望引入的家庭成員。

哪些人可以獲得家庭團聚簽證?

雖然所有家庭成員都可以申請這類簽證,但核心家庭成員享有更多的特權。爲避免特殊困難,應向其他家庭成員發放簽證。德國移民局對每個家庭成員都有不同的要求,如果不滿足要求,申請將被拒絕。

註冊合夥人,配偶(丈夫/妻子)

如果擔保人是居住在德國的第三世界國家的人,想帶着他或她註冊的伴侶/配偶一起來,除了上述要求外,他們都必須年滿18歲。移民配偶或註冊伴侶還必須至少具備基本的德語能力。然而,有時即使滿足了這些要求,移民當局也可能拒絕您的簽證,因爲他們可能評估其他要求沒有滿足。

對於一夫多妻婚姻的申請人,如果擔保人已經與配偶或註冊伴侶居住在德國,其他配偶或伴侶將不被授予簽證。

未成年子女

如果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希望帶孩子一起生活在德國,只要父母滿足上述要求,德國移民當局將給這些孩子簽發簽證,並且:

  • “擔保人”父母必須擁有照顧和監護孩子的唯一權利。
  • 如果是單親,那麼他或她必須擁有照顧和監護孩子的唯一權利。
  • 當父母共同享有照顧和監護權時,另一方必須將監護權授予“擔保人”,孩子纔有資格獲得監護權。

如果兒童至少具備基本的德語語言能力,並能融入德國當局所認定的聯邦德國普遍存在的生活方式,那麼手續將會更快,獲得簽證也會更容易。

成年子女

如果一個人希望把他或她的成年子女帶到德國,除了上述條件,候選人也不能結婚。父母也不能帶未成年子女來德國,只要他們是已婚的。然而,這並不排除申請人獲得其他類型簽證的可能性。

父母

如果一個第三世界國家的未成年人是德國的居民,並且任何擁有照顧和監護權的人都不是德國的居民,那麼他的生父母和養父母應當獲得居留許可才能與該未成年人一起生活。

另一方面,居住在德國的成年子女的父母只能爲了避免特別困難而加入他們。

其他家庭成員

其他家庭成員如兄弟姐妹、阿姨、叔叔的侄女和侄子或表兄弟,也可能獲得居留證爲目的的後續移民加入外國人爲了避免特殊的困難,即當移民家庭成員需要家庭支持,只能提供的家庭成員生活在德國。

德國家庭團聚簽證文件要求

除了德國簽證所需的文件外,以下是您申請德國家庭團聚簽證需要提供的文件清單:

  • 德語能力A1級以上的證明
  • 配偶/註冊合夥人證明

    :

    • 由外國官員證明的登記或結婚證書,翻譯成德語並經德國大使館認可
    • 如果配偶是德國國籍,則必須提交德國配偶的護照和身份證複印件
    • 如果配偶是居住在德國的非德國人,則必須提交合法居住證明及其護照
  • 證明對孩子

    :

    • 出生證明
    • 兒童國籍證明
    • 居住在德國的父母的照顧和監護權利的證明

請注意,所有文件必須用德語或英語提供,或者連同由大使館認可的翻譯人員提供的德語翻譯件。所有官方文件必須以翻譯、證實和合法的版本提供。

閱讀:德國簽證申請被拒絕的常見原因。

德國家庭團聚簽證的申請程序

長期家庭團聚簽證的申請程序與其他德國簽證程序相似。

  1. 首先,仔細收集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證明“擔保人”有足夠的空間容納你,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持你和他們自己。
  2. 通過德國駐貴國使團的網站預約一次在線採訪。在預約的當天,帶齊所需文件準時參加面試。別忘了帶上你所需要的任何文件。
  3. 如果面試官要求你收集額外的文件,就這麼做吧。請記住,你的護照將被保存在大使館或領事館,直到他們或拒絕簽證問題,所以不要任命面試如果你知道你要出國旅行同時,因爲如果你取你的護照你將不得不做出一個新的簽證申請預約。
  4. 你必須爲面試支付簽證費。通常情況下,德國成人家庭團聚長期簽證(D類)的費用爲75000歐元,18歲以下的兒童爲3750歐元。

德國家庭團聚簽證辦理時間

德國家庭團聚簽證的處理時間從幾天或幾周到幾個月不等。這取決於在你的祖國德國的申請數量。

伴侶和親屬-誰能工作?

每個持家庭團聚簽證來德國的成年人都可以工作。唯一的條件是,他們所加入的親屬必須滿足以下要求之一:

  • 擔保人擁有可授權其就業的居留許可。
  • 贊助商爲歐盟藍卡持有者。
  • 資助人是在德國的研究人員或高技術人員。

在你拿着家庭團聚簽證到達德國之後

到達德國後,你應該到登記處登記。爲此,你需要提供一份顯示你在德國的地址的文件,比如賬單或租賃合同。

全國各地都有登記處。在德國找一個離你家最近的。請注意,你應該在到達這裏的兩週內完成這項任務。

一旦你登記了你的地址,你就應該申請德國家庭居住許可。首先,與德國移民局預約。因爲他們的辦公室裏總是有很多人,所以他們不接受不速之客的申請。

在你約會的那天,準時到那裏去。由於人口的流動,你可能要等一段時間。確保你隨身攜帶所有申請德國家庭居留許可所需的文件。您還必須支付費用,並與移民官員會面。

通常,家庭成員必須先參加德語課程,然後再參加額外的考試,以證明他們至少具備基本的德語能力。